產品定義
委托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鄭州銀行(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的一項中間業務品種,鄭州銀行承擔管理、監督貸款使用并協助收回的管理責任,不承擔貸款風險。
細分種類
根據委托人不同分單位委托貸款、個人委托貸款。
功能與特點
為貨幣資金富余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向貨幣資金短缺的企事業單位提供融資充當中介。委托貸款是全社會資金流動的重要市場化途徑。委托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業務操作規范,減小業務風險,同時可以獲取較高的資金收益。
適用范圍
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和鄭州銀行規定條件的政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由委托人根據委托貸款用途和借款人的資金情況同借款人協商確定。
價格
1. 貸款利率由委托人和借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的貸款利率確定,并在中國人民銀行允許的范圍內浮動。
2. 手續費費率最高不超過3‰/月(含)(委托貸款金額×3‰×貸款月數);最低不能低于委托貸款金額的0.5‰/月(含)(委托貸款金額×0.5‰×貸款月數)。手續費費率在上述范圍內由經辦行與委托人協商確定。若委托人書面委托鄭州銀行進行貸后管理,手續費費率不得低于0.8‰/月(含)。若鄭州銀行作為抵質押權利人時,手續費費率不得低于1.5‰/月(含)。
服務渠道
鄭州銀行各分支機構信貸經營部門。
客戶申請材料
1、委托人、借款人為非自然人客戶需提交下列基礎資料: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核準登記的有效的企(事)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或有關證件批文、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2)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借款人需提供審驗有效的貸款卡及密碼;
(4)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簽字樣本或印鑒;
(6)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及簽字樣本或印鑒;
(7)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2、委托人、借款人為自然人客戶的需提交下列基礎資料:
(1)委托人、借款人身份證復印件;
(2)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3、擔保人需提供的資料: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主管部門核準登記的有效的企(事)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或有關證件批文、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
(2)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審驗有效的貸款卡及密碼;
(4)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簽字樣本或印鑒;
(6)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及簽字樣本或印鑒;
(7)其它需提供的材料。